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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分配流转应制度配套

2011年03月07日 09:33:12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

  “保障房很热。”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表示,“热度中需要冷思考。保障房的分配必须公平公正,流转和管理也必须要有一套预先设计的制度。”

  他说,保障房不是从今天才开始建的,目前保障房的分配都是以收入为依据的,假设目前的收入符合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标准,过几年收入增加怎么办?收入变化的情况下,能不能流转?若不能流转,那么不断会有刚毕业的学生等刚性需求增加,政府就需要不断投入,将来总有一天房子会过剩。

  “我们那一代人都是经过福利分房政策的,分房时挤破头,流转时不能流转。而在管理上,人若走了房子也带走了。保障房建设不能走老路。”张小济表示,其实对于开发商而言,建设保障房和商品房的收益是差不多的,区别在于土地的级差地租上。如果不能把这部分收益转给低收入者,作假、寻租等一系列问题就来了。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记着,上海对经适房实行共有产权是一个很好的探索。目前,上海购房人的产权份额是60%至70%,份额比例是否合适可以再讨论,但是这种思路是防止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房分配不公的有效措施。在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看来,应该规定此类商品房只能用于自住,不能用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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