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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表示:银行业2%左右不良贷款率比较合理

2010年12月21日 09:11:04来源:中国证券报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银监会实施更严格的风险分类和监管后,如果把融资平台、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加进来,估计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将上升至2%。“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2个百分点左右的不良贷款率是比较真实的和合理的。”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我国境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354.2亿元,比年初减少619.1亿元;不良贷款率1.20%,比年初下降0.38个百分点。

  刘明康表示,对中国这样一个高速增长的经济体,信贷风险仍非常大,中国银行业最大风险是地方融资平台风险。

  刘明康说,银行房地产贷款的主要风险仍来自于地方融资平台和土地储备中心。房地产贷款风险不在于开发商,更不在于按揭贷款本身。按揭贷款风险较小,开发商贷款是有风险,但是银行通过名单式管理已对开发商进行优选。刘明康表示:“目前最担心的是土地储备中心贷款。还有就是产能过剩风险。”

  刘明康指出,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进行更为审慎、严格的管理,确保个人和企业正常贷款需求得到满足,特别是确保在建、续建项目,不能出现“半拉子”项目,确保企业正常流动资金、个人贷款需求及其他日常金融服务不受影响。

  他透露,目前一般银行能保持约2%的利差,即使拨备覆盖率提高到200%还有利润。2010年,银行业税后利润将超过7000亿元。

  他说,今年年初,银监会提高对商业银行最低资本金要求,大型银行为11.5%,小型银行为10%。这一标准没有高于国际银行业和中国银行业实际水平,是不能后退的底线。

  刘明康认为,中国银行业现阶段不适合搞资产证券化。但允许银行将不良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之间可转让资产。银监会和财政部刚拟了一个文件,银行不良资产可继续出售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及社会上合格的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可将资产打包卖给另外一家银行,但必须通知借款人,“洁净”转让,不能有回购条款。该文件明确,不能通过卖资产来规避监管对规模的控制,禁止监管套利的银信合作;贷款可在银行间转让,但必须征得借款人同意;在银团贷款转让时,除非在银团当中的其他成员放弃优先购买并同意转让的情况下,才可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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