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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宰客黑幕:吃了买主吃卖主 变法赚差价

2007年08月06日 16:59:34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责任编辑:黄金树字体:【大】【中】【小】
简介:抓住心理弱点,吃了买主吃卖主,变着法儿赚差价

  最后抽走差价内部“分赃”

  定金协议好了,如果买方不需要按揭的话,就可以省了很多事。但如果买方要按揭买房,那还要做些工作。因为按揭的时候,银行是要求买卖双方凭身份证办理的。

  信息隔离是不可能了,只能通过原先约定的价格,让买方闭嘴。当然,去银行前,中介的工作人员或托儿,就会私下跟买方联系好,事先交代不要谈及具体的交易价格,“抽走”的钱不能让卖方知道。而给银行的协议,很多时候也是根据买方需要按揭的金额或规避部分税收而特定的。按揭手续办理完成,就等于差价入手了。这里,中介要做的,除了让买方闭嘴,还有一个就是实现把巨额的定金当作“抽走”的部分直接取走,或让买方另外直接以现金形式付清。

  差价成了“效益”,中介所内部“分赃”。至于怎么分,就看店长或老板的安排了,基本是按照参与人数分的,分多分少很难说。不过,参与的人都有相对均衡的好处,所以这个事情做得多,但被发现的几乎没有。

  刘先生支招:如果消费者没有发现托儿,已经到去银行办理按揭的程序了,最好尽量想办法见一下卖方。你可以问问对方“委托人”所称的“前段时间出差”、“具体定金多少”等你所知道的可以公开的信息,看对方知不知情。如果对方说的情况不符,你肯定被中介骗了!

  刘先生说,听一些老同事讲,前几年,温州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因为房价便宜,就算要操作也没多少油水。可以目前的行情,稍微操作一下,一套房子或店面赚个10来万元的差价非常轻松。他说,“大家都认为以前好点,近两年中介太混乱了,大家越来越‘狠’”。刘先生还举了个下吕浦店连屋的例子,店长几个人把一套房屋卖了130万元,但卖主拿到的钱才只有110万元。交易发生时间就在上个月中旬。

  因为报道需要,记者掌握了交易双方的协议,同一天签署的同一套店连屋的交易合同,却出现两个买主和两个卖主。当然,其中一个买主和卖主,就是中介安排的托儿。至于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畸形的中介行为?真正的买卖双方到底对整个交易过程了解多少?有关部门将如何处理这种中介单位欺诈消费者从中获利的行为?商报将会继续跟进报道。同时,如果你在进行房产买卖过程中,碰到本文所述的几种情况,也可以拨打88896315与该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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