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12个村的集体所有土地”
2007年3月28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来到了舟山市。
在采访中村民们说,“我们过去主要靠种地为生。1992年以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展茅和螺门乡合并了。过去围垦的土地有不少都被展茅镇政府收走出租或卖掉了。村里的土地少了,很多年轻人跑到城里打工去了。”
对于当年填海围垦,这里的年轻人未经历过,但他们都知道有这个事情,许多年轻人的父母都是在当年的围垦劳动中留下了疾患。
梁横村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我的舅舅就是当年的义务劳动者之一,他今年已经70多岁了,这么多年他还记得当时的场面。他腿上的关节炎就是那时赤脚劳动留下的。他还清楚地记得,1968年后这些土地按谁投劳谁得益分配给各大队。”
“在展茅人民公社的号召下,完全是靠着12个大队的老少社员们义务劳动,用腿跑、用手拉、用肩挑出来的1600多亩啊!那场面不得了啊!现在可好,展茅镇领导不出一分钱,以‘展茅镇集体所有’的名义,就把我们各村集体的劳动果实全部拿走了。这是什么行为呀?能说这是代表我们老百姓根本利益吗?”一位70多岁的长者在采访中很气愤地说。
田公岙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在这里的老年人,没有谁不知道这些土地是我们各村集体所有的,现在展茅镇的领导这么做,他们了解展茅过去的历史吗?凭什么说收走我们的土地就收走?他们不解决我们的土地问题,还不准我们向上面反映问题。”
有知情人对记者说:“要想了解这些最真实的历史情况,你们还是去见一位在展茅很受尊敬的长者吧,他德高望重,今年已经80岁了,他从1958年展茅人民公社成立开始,就在公社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一直到1979年12月。他最了解情况,他爱做笔记,在他过去工作中发生的事情,他都会一丝不苟地记录下来。”
随后,记者找到了这位老人。
记者说明来意后,他谈起了往事。在此,“公开信”的内容也得到了老人的基本证实。他还拿出了以前写的材料给记者看,说明这些围垦土地的所有权,当初就归展茅人民公社的12个大队集体所有。
在他的记录中,详细记载了当时的土地分配情况:海涂面积按各大队实做义务劳动分配到各大队,分成上下两畈。
在他给记者提供的材料中这样写道:
我展茅海塘围垦动工于1965年11月25日,1971年8月竣工。海塘总长2309米,围垦毛面积1806亩,投资15.7万元,投工19.64万工,完成土石方16.55万立方米。
1974年8月19日至20日,第13号台风侵袭,塘身全线倒塌,冲毁大缺口17处,于1974年8月23日至31日突击堵口,随后抢修加固,投资3万元,投工4万余工,完成土石方3.58万立方米。于1975年3月扩建加固外戤加宽2米,塘顶增筑挡浪墙,投资9.1万元,投工9.7万工,完成土石方6.4万立方米,建成普陀县第一标准海塘。1976年冬,全省在周山地区召开标准海塘现场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塘区流域面积24.78平方公里,塘体结构为重力式陡坡砂石塘,高5米,挡浪墙高1米,塘顶宽3.5米,直接保护围区面积1840亩,间接保护面积5600亩。海塘兴建、毁塘堵口修复和扩建标准海塘总投工333400工。
展茅海塘围垦性质“民办公助”,舟山市水利围垦局给予围垦围塘资金15.7万元,以银行信贷给原展茅公社12个大队196个生产队办理贷款手续,除原横街大队的史小顺生产队拒办手续外,其余195个生产队都办理了银行贷款手续,由原展茅公社管理委员会作担保。
海塘投工,由原展茅公社横街等12个大队按各大队原有农田面积结合人口分配义务劳动工。松山、张家两大队原有农田面积缺,人口多,经协商后增加投工任务。并在海塘工程筹建、宣传发动、落实政策时,公社领导与大队口头协议,海塘投工由12个大队社员义务投劳,围垦面积按实际义务劳动分摊,所有权归12个大队所有。
海涂面积按海塘实际义务投工分配到12个大队,分成上下两畈,1968年10月11日先分下畈面积为802亩,12个大队各自成立晒盐专业队建滩,于1969年晒盐投产至1980年春,公社统一经营建黄砖厂,全涂晒盐止,各大队共晒盐11年,收入归各大队,收益分配到各生产队;上畈于1973年12月19日分配到12个大队,面积为825.35亩,于1975年试种早稻76.20亩,晚稻160亩,总产达29.54吨。随后试种面积逐年扩大。1976年各大队早稻种植548亩,晚稻种植501亩,总产量达116.1吨。
上畈种稻,由于涂碱性重,投劳多,成本高,土地利用率低,产出少,无效益,要发挥涂田资源高效益,必须改制建黄砖厂。全涂晒盐,但各大队经营不予审批,当时展茅公社党委书记江智善、社长徐永年,被迫下决定全社集体统一经营,但是存在土地所有制平调,群众意见很大。义务投劳是社员群众,得益收利是公社集体,侵犯了大队的集体所有权,侵犯了群众的利益。对此,原展茅公社党政领导与各大队干部议定,所有制属各大队不变,公社组织集体经营,收入利润分成在海涂收益中,每年拨出3万元按各大队涂田面积分红。该制度自1980年开始至2000年。随着体制变化,展茅人民公社改为展茅乡后,又改为展茅镇。党政领导人事变动,各层党政领导连续执行到2001年之后,张禾波任展茅镇党委书记始擅自废止利润分成。尔后,在未处理各村涂田集体所有制关系,未经上级审批,陆续以每亩6万至12万元的不等价格卖出,继任者连续执行,早已激起展茅镇12个村的群众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