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偷面积”能行吗?这个红盘数十户都要拆!
就在前两天,位于浙南科技城龙湖·揽境的多户业主因占用连廊、纳入户内、将入户门外移,被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拆除。

▲图据温州零距离
据报道,执法部门曾连续2次组织强制拆除,但依然屡禁不止。近年来,像揽境这样大规模“占用连廊”被执法的,还是较为少见的。这样“偷面积”能行吗?有什么隐患?现状又如何呢?一起来看看……
8月13日,房探前往实地探访。揽境由龙湖开发建设,首开普惠均价约2.1万/㎡余元,后加大优惠,于今年1月底交付,目前正处于集中装修期。

▲项目相对位置示意。来源:主城区

类似“占用连廊”的情况,在各个楼栋不同程度存在,保守估计有数十套:

▲某幢部分房源占用连廊(见红圈处)
揽境为两梯四户高层小区,涉及“占用连廊”的主要为边套,两个边套通过连廊北入户,整体违建面积不大,基本上在约2.3-3㎡左右。据悉,整个改造费用约1万元起步。
有业主称,有部分边套业主看中了连廊转角的公共空间,将入户门外移,令部分连廊“圈”进了自己家中,让整个空间成为了“入户玄关”。有通过砌墙封闭、也有玻璃隔断等。
房探随机来到5#探访,经粗略统计,5#边套约52户,“占用连廊、纳入户内”的有约10户,接近20%。其中,有多户正在施工:
有1户门外还贴有属地执法部门张贴的《责令停止违法建筑通知书》,落款时间为今年6月26日:
据了解,属地执法部门曾对部分业主先后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连续多次集中组织拆除。
房探了解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目前有部分业主已经将外移入户门等拆除,也有部分业主并不打算听从整改意见,正伺机而动。
类似占用连廊的情况,在温州也不少见——
如梧田某安置房项目,有住户占用连廊:
占用连廊,可以吗?有何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
连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其面积已被分摊至分户产权的建筑面积中,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擅自改变公共区域原状,可能违反《城乡规划法》。
可见,私自占用、封闭连廊的行为,涉嫌违法,侵犯了相邻业主等的权益,可能会被责令整改或处罚。
那么,“占用连廊”还有什么隐患呢?
主要隐患---消防安全隐患:连廊作为消防通道,是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和疏散通道,占用连廊可能阻碍人员疏散,影响消防救援;
---损害邻里关系:占用连廊可能进一步压缩中间套的采光和通风空间,影响其居住舒适度,同时可能对其隐私性有一定影响;
---影响小区整体利益:可能破坏建筑外观统一性和连贯性,也可能引发其他业主效仿,导致公共区域被大量侵占,加剧管理难题和矛盾。
最后,顺便说一嘴。
每当交付装修时,温州人少不了“偷面积二改”。“偷面积”的尺度在哪呢?
“偷面积”的尺度---目前,温州较为常见的“偷面积”:封阳台、设备平台纳入套内、错跃中空做两层等。但这些均需在建筑外墙的轮廓线以内。
建筑外墙轮廓线以内的功能调整等,暂未发现有执法部门查处。
---建筑外轮廓线以外的搭建(如侵占连廊、下图轮廓线外中空搭建、通风井搭建),则有被查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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