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10月25日起调整 温州法人银行机构公布调整细则
温州网讯 全国性范围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工作正式开启。继国有行、股份行相继公布存量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下调具体操作指引后,近日温州法人银行机构也陆续公布调整细则。
9月末,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并统一房贷的最低首付比例。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最新政策,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同时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10月12日,工商银行率先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此后,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陆续发布公告,宣布将于10月25日起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从温州法人银行机构公布的调整范围及规则来看,在目前已取消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调整规则较为一致: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不作调整。按最新LPR为3.85%计算,这次市民的存量房贷将统一调至3.55%。但对于目前仍有政策下限的城市调整后的加点幅度应不低于目前新发放房贷执行的利率加点下限,且区分首套及二套。
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多数温州法人银行机构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市民申请。此外,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当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多家温州法人银行机构调整细则显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纳入本次房贷利率调整范围;逾期贷款、不良贷款恢复为正常贷款后方可进行房贷利率调整。
此次,此次调整针对采用浮动利率定价方式的市民,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市民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与此同时,近日多家国有银行银行已更新APP功能,上架存量房贷业务专属模块,部分银行目前已可查询利率下调具体情况,市民可以上线查询。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市民要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存量房贷利率10月25日起调整 温州法人银行机构公布调整细则
记者:邹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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