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政策升级 能否助推温州楼市“回暖”
温州网讯 近日,备受关注的房票新政征求意见结束。相比原政策,此次我市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实施房票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如房票可在市区范围内跨行政区域使用,6个月内购房最高可获得权益金额15%以内奖励,房票使用人可变更为近亲属等。
据了解,当下较为普遍的拆迁安置方式有现金安置、安置房安置和房票安置三种。所谓房票,是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将征收补偿权益量化后,由房票使用人在一定期限内用于购买房屋的结算凭证。
早在2020年9月,我市就公布实施《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市区拆迁全面实施房票政策,安置户有了一定的自主选择权,被征收户也能及时安置,免去政府建造和择定安置房的压力。随后海经区、瓯海区、鹿城区、龙湾区以及苍南、瑞安等县(市、区)、功能区陆续跟上,加入房票阵营。一些区域还推出“房源超市”,并不断丰富和拓展可供选择的房源,不仅包括闲置的安置房还有部分商品房楼盘。据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已累计发放房票9119张。
去年12月,我市出台10条楼市新政,明确提出探索“房票”用于购房首付。房票记载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其持有的“房票”可以抵首付。房企可向属地申请将未兑付“房票”金额计入重点资金监管额度。纳入重点监管额度的未兑付“房票”兑现时,资金必须直接转入该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账户。
而在此次发布的意见稿中,进一步扩大了房票使用范围,推出更多优惠和保障举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规定房票使用人在使用期限内购房并签订购房协议的,一次性给予24个月临时安置费,并不再支付其他临时安置费。同时,根据购房时间获得梯度奖励,出票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的,给予15%以内奖励;出票之日起12个月内购房的,给予10%以内奖励等。换言之,如果某人持有市区房票,其房票权益金额为100万元。那么他在6个月内买房,即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并一次性获得2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对此,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潘安平分析,当前,在市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加快推进房票实施的时机已日趋成熟。此次意见稿里推出大力度的奖励政策等举措,不仅能有效地锁定资金,防止本地需求外溢到其他城市,还有助于在温州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推动楼市去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
不过在他看来,能否进一步拓宽房票使用范围和价值,是实现加快推进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实施房票的关键因素。除了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外,还应加大推进包括人才购房补贴、政府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二手房交易、“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房票能否实现二级市场交易等领域的应用。通过提升房票的含金量,带动房票安置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房票政策升级 能否助推温州楼市“回暖”
记者:笑银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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