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获赠房屋却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
温州网讯 昨天,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如期举行公益咨询活动,该服务团的律师们解答了市民关心的法律问题。民间借贷、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等成为咨询的热门话题。
爷爷留下房产,孙子一辈如何继承犯难
市民章老伯:爷爷留下了房产,但爷爷、爸爸都已经去世,如今孙子这一辈对房产继承有争议,怎么办?
律师陈文俊:根据章老伯讲述,爷爷的房子发生继承、爸爸这一代人发生继承,时间均超过20年,超过诉讼时效,法律没办法保护,只能通过自行协商,除非有证据证明拆迁安置时权益受损未超过20年而产生纠纷,才可以向法院主张其财产权益。这提醒大家,老人应及时留下遗嘱或签署分家析产协议,以免给子孙后代为实现自己的权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女儿获赠房屋不履行赡养义务 ,如何行使撤销权
市民郑女士:母亲已95岁高龄,有四名子女,老人名下一房产和部分存款几年前已赠予大女儿,现大女儿不尽赡养义务,怎么办?
律师陈建平: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义务。老人赠与房产后,如受赠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老人可根据房产的转移情况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663条之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即老人可因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而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期间为1年,是除斥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
没借条也没汇款凭证,15万多元借款怎么追讨
市民王先生:我妻子借给妹夫15万多元,妹夫一直没有归还。如今妹妹与妹夫已经离婚,怎么要回这笔钱?
律师盛杰:根据王先生的讲述,这笔15万元借款,王先生的妻子手上既没有欠条、借条之类的债权债务凭证,又没有相应的银行汇款凭证。想要通过诉讼方式拿回,首先需搜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以及具体的借款金额。一般情况下,在对方不同意出具借条或欠条的情况下,可以与对方沟通、催讨款项时,通过利用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确认资金往来与借款关系。如果对方在沟通过程中并没有否认借款事实而且欠款金额也确定或没有否认,王先生的妻子可凭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王先生的妹妹与妹夫离婚这一事实,并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也不影响债务的催讨。
债务人行踪暴露,能否将对方司法拘留
市民木阿婆:我借给别人35万元,对方没有归还。后来打官司,案件审理时对方下落不明,至今也杳无音讯,查询对方财产,发现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现在我掌握了对方的行踪,能否将对方司法拘留?
律师滕世恩:根据木阿婆的讲述,对方债务人符合实施司法拘留的情形,具体可以向法院经办人员咨询。要是木阿婆发现对方出现在哪里,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公益咨询活动昨举行——
子女获赠房屋却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 手上没借条也没有汇款凭证,借款怎追讨
记者 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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