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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骗局”合同诈骗案尘埃落定

温州网 2023-08-30 10:59:1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2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练等5名被告人合同诈骗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起该案件还要追溯到2年前。2021年底,温州都市报全媒体新闻热线接到群众爆料称,数十位业主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一房产中介挂牌出售房产后,迟迟收不到尾款,后发现相应房子早已被抵押第三方用于套取融资款,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不久,当地警方认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并对该起案件立案侦查(本报对该起案件进行连续跟踪报道,首篇在2021年12月2日03版刊发)。

  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21年6月左右,被告人陈某练伙同胡某坤、唐某青等人员,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操作零首付买卖房产牟利。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相关人员隐瞒履约能力及实际购房人等事实,以支付首付款后先过户再向银行贷款支付尾款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将房产办理过户到被告人介绍的买家或名义代持人名下,然后再向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或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套取资金。2021年6月至11月,相关人员作案28起,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

  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某练、胡某坤、唐某青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中部分人员行为还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骗取贷款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并依法判处陈某练、胡某坤、唐某青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十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至112万元。同时判定,赃物涉案房产31套依法返还给相应被害人即该房产原业主。各被害人依法返还收取的购房款;不足部分,向被告人陈某练、胡某坤等人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后,陈某练、唐某青等2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二审维持原判基本上在我们的预想范围内。因为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且符合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负责该起案件的律师团队,同时是该案多位被害人的代理人。该团队负责人苏彩权律师介绍,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该起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所涉被害人的人数众多,规模较大,在温州全市应属首例。为此,该起案件的顺利判决,对今后此类案件有重大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按照法律规定,二审判决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对于众多业主而言,这也意味着原先在一审中返还房屋的诉求,已依法得到支持。但由于本案房屋目前已不登记在被害人名下,且相关房屋设立了相应抵押权,后续很有可能仍需要通过法院执行程序予以返还。”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终于能落地了!”这场持续2年之久的维权之路,最终以依法返还涉案房产给原业主而告终,让所有业主高兴不已。看到判决书的那一刻,业主缪先生难掩内心激动,“这两年一直过得惴惴不安,现在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谢谢所有办案民警、法官、律师以及一直关注案件进展的温州都市报记者。接下来,希望能早点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证,今后肯定会把‘它’保管好。”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买房骗局”合同诈骗案尘埃落定 房产原业主称,两年来过得惴惴不安,现在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记者:陈恩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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