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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个体工商户 可办公积金贷款
来源:温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3-10-22 09:53:55 字体:
洞头全县已有68名个体工商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即可享受该优惠制度带来的福利。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在大家的印象里,大多都是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才能享受到的福利,而现在,这一福利开始辐射洞头县的个体工商户。10月份,洞头县北岙街道的服装经营户曾国健等3名个体工商户陆续从洞头县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102万元,成为该县首批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福利的个体工商户。

  “一直以为只有公职人员才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福利,没想到我这一生也有机会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领到3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曾国健开心地说。据他介绍,这次申请贷款是为了购买位于洞头县新城区商贸城的一套房子,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利息从普通贷款的7厘一下子降到了3厘多,大大减轻了还贷压力。

  据洞头县个民协的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以来,个民协积极牵头为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这一难题。2012年8月出台了《洞头县个民协会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该制度规定,对经工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属个民协会员及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协会为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员工最高月缴存2000元,最低510元,就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购建房的提取、贷款等优惠政策。

  目前,洞头全县已有68名个体工商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即可享受该优惠制度带来的福利。(见习记者吕天然通讯员王友谊吕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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