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天鹅湖住宅区、鹿城区同人花园 房产拍卖
温州商报
2013-09-25 09:05:00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0月15日15:0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本公司拍卖厅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温州市龙湾区天鹅湖住宅区二组团15幢501室房产,建筑面积158㎡,土地证暂不能办理,起拍价102万元。(案号2013-1165,保证金11万)
2、温州市鹿城区蒲中路同人花园B3幢901室房产,建筑面积171.15㎡,国有出让,起拍价390万元。(案号2013-1372,保证金39万)
二、注意事项:
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
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
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三、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景山支行,账号:759000120190081823,至各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再凭此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名、看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10月14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看样地点:标的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305室。报名咨询电话:88866161;瓯海法院监督电话:55888858;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公司网址:www.bfauction.cn;温州法院网:www.wzfy.gov.cn。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