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开发商为尽快回款,“五证”不全就卖房子,有的还故意规避住房限购政策,哄抬房价……为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表示,将对在建、在售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严查无证预售、合同欺诈、内部认购等行为。
此前,山西省已于2009年明令禁止开发商以预定、内部认购等方式变相预售房屋,禁止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违规者将没收违法所得,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进行相应处罚。
然而,近年来,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主要表现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范围预售商品房,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以预订、登记、选号或办理会员卡等形式,收取购房者定金、订金或购房资金;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氛围、哄抬房价以及用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不按规定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预售以及一房多售;故意规避住房限购政策,协助购房人违规取得购房资格。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至8月底。期间,还将检查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监管的履职情况以及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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