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地”冲动有多少借口
新春之际,江苏北部某县城的新城区,宽阔的大马路边几乎到处可见各个房地产项目的广告,营造出火热的经济发展氛围。这些广告牌背后,是高耸林立的新建楼盘和刚刚平整的新地块。而在离县城几公里外的农村,成片的旧民居被推倒,统一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正在兴建之中。
这样的场景并非孤例。根据半月谈记者数月来的调查,在江西、安徽、江苏等省的一些相对欠发达地区,通过新建城区、新农村建设“圈地”的做法可称普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政府官员告诉半月谈记者,新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虽然从根本上讲也是为了地方发展,但如果从财政角度来看,由于不少地方仍然处于“吃饭财政”状态,要想满足各个领域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最好的方法还是卖地,那么造新城、搞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的就成了置换城乡用地指标、“拿地”。
半月谈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城,短短几年里铺出的新城区摊子,甚至比几百年发展下来的老城区还大,与此同时展开的,是规模庞大的征地拆迁。而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当中,有意无意地误读和利用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其做法是大量拆退农村宅基地,同时兴建标准不一的农村集中居住区,而“节余”出来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则通过一系列操作,最终作为建设用地指标高价置换到城市。被拆去旧居的农民,则“被上楼”,不仅加大了农民生活成本,还严重损害了农民土地权益。
在一些大城市,旧城改造、土地整理、举办各类盛会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众多城市,旧城改造往往以大规模拆迁方式运作,迁走居民后,地方政府顺利从中拿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最终获取巨额土地出让金。而举办盛会,不仅能够“擦亮”城市形象、提升土地价值,更能以堂而皇之的名义直接拿地用于盛会。盛会结束后,拿到的土地当然就可以用于房地产开发,政府的土地财政由此又多了一笔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