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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兑现房贷优惠 数百深圳人集体维权

2011年02月25日 08:40:23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

  原本已经签好的房产抵押合同,银行却单方面变更还款利率,因不满银行拒绝兑现承诺的房贷利率优惠,深圳数百购房者建起“利率折扣优惠调整受害者”维权QQ群进行集体维权。本月22日下午,其中40余名购房者聚集到深圳银监局门口,希望银监局近日责成相关银行按照原本承诺的八五折利率放款。23日,深圳银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家银行履行相应责任。

  写明八五折,忽然要取消

  去年12月19日,童小姐与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签订贷款合同;今年1月18日,房产证持有者已更名的童小姐前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银行签订房产抵押合同。按照合同规定,银行需向业主一次性付清240万元,至于本金和利息,则按照30年的期限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即八五折分期还清。1月25日,手续办妥并在该局备案。

  然而,春节前童小姐突然接到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赵姓客户经理的电话,称由于国家相关政策收紧,之前合同约定的八五折优惠利率,放款时间不能保证,但若童小姐答应以基准利率放款,或许近期可以“排队”收款。

  童小姐难以接受。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40万元贷款若以基准利率还款30年,自己要多付60万元的利息;而且之前白纸黑字明明写明八五折,怎能说变就变?童小姐称,从接到通知至今,她已与对方协调不下40次,但对方态度十分强硬不肯让步。

  记者了解到,类似于童小姐遭遇合同约定利率说变就变的人不在少数,每人低则每月损失数百元、高则每月损失万元。而这些购房者,也均同银行数次沟通无效。

  不接受上浮,无限期“排队”

  银行单方强硬调整贷款利率,还让不少购房者陷入尴尬境地。

  赵先生本在宝安福永买了套103平方米的二手房,并向工商银行福永支行贷款35万元,约定以八五折利率分30年还清。“突然间就强硬通知,要按基准利率贷款,如果不答应就得排队等待放款,而放款的时间则无法确定;如果接受基准利率,就可排队等放款,时间短些;如果能接受上浮1.2倍的利率,则可以马上放款。”22日晚,赵先生在银监局等了一天后对记者说。由于银行迟迟不放款,目前业主不愿交房,自己交了首期款,却住不上房,双方僵持不下十分难堪。

  不仅如此,有的业主还要承受原业主欠贷的赎楼款的短期贷款利息。业主蔡先生因为原业主在银行做了住房抵押,所以蔡先生在买房时还在该银行做了一个160万元的短期“赎楼贷款”。原本只要等230多万元的房贷发放后,就可以将“赎楼贷款”还清,但房贷迟迟不能发放,蔡先生也只能一直背负这笔贷款的利息。短期贷款的利息非常高,都是按天算的,每天都要交300多元,在等待的一个多月里,蔡先生的这笔利息已经达到1万多元,“这样下去可怎么负担得了”。

  银监局“发话”,各银行不答

  针对上述情况,深圳银监局昨日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深圳银监局已派人去相关银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要求各银行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某些不恰当的营销行为,责成银行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深圳银监局对各家银行提出五方面要求:

  一是各行要高度重视客户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一对一”与客户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与客户的房贷纠纷。二是各行要灵活调度资金,尽快安排此前受理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贷款需求,特别是首套房贷款需求。三是银行如与客户已就贷款优惠利率的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的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银行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坚决执行。四是如银行提供的承诺函或银行要求客户单方面签字的借款合同,书面明确了相关利率条款,尽管从法律角度考量,这些承诺函或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若确有证据证明银行曾作出优惠利率承诺,银行仍应区别对待,履行相应责任。五是银行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深圳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新受理的业务一律按相关政策执行。

  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也就此联系了相关银行,但在记者发稿前,各家银行均未对此作出正式回复。

  记者王俊蒋佳元(发自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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