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至今,各路媒体有关征收房产税的信息多如牛毛,国家为何开征房产税,各方解释不尽相同。最主要的有两点:抑制楼市投资性需求;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变过分依赖土地财政。
省城某知名房地产数据调研公司的李经理称,房产税收不可能取代土地出让金,进而也无法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地方该高价卖地的还会高价卖地,没人会嫌钱扎手。另外,开征房产税也不会取代原本附着在房产市场上的其他几十种税费。开征房产税意味着政府从房产市场获得了更多的收入,这个收入不会凭空产生,而只会以抬高市场成本为代价,并最终体现在房价上。所以,若以增收为主要目的开征,令人担忧的结果就是,政府收入增加了,但房价不仅没能得到抑制,反而助推了房价,房产税平衡市场的作用会打折。“房产税从字面上理解,是房产持有税。可房子从建好那一刻起,已经开始贬值,政府收税说不通。”省城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薛先生称,各地房价增值的部分是土地。而购房者在买房时,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政府再收房产增值税,是重复收税。在欧美等国,也有类似的税种,有的国家叫土地增值税,目的是为了让商品房涨价,因为税的用途用于社区绿化、基础建设、道路翻新及保障房的建设,房产持有者的房子在纳税后会继续增值。国内收房产税,为了调控房价,感觉违背了房产税收取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