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王立彬)“大同市违法用地情况在全国排名靠前,尽管已经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查处,但还有一定差距。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委托,我代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郑重地向你们提出严厉批评。”
隔桌相望,1月5日16时,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李永杰与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耿彦波进行了一场气氛严肃的“面对面”的土地督察,就大同市土地违法严重问题进行约谈。
“未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我深感愧疚,我将深刻吸取四方面的主要教训。”耿彦波说。记者注意到,他手里拿的是手写稿。据悉,这是他在早先准备好的稿件基础上,连夜改写的。
“比前一稿深刻得多,希望给我们也留一份。”李永杰说。
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布的第15号令,2010年起,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年度内本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15%以上的,追究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领导人员领导责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2010年12月,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京约谈12个市县长并向媒体公开,社会反映强烈。在此基础上,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约谈本地区纳入启动问题范围、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排序靠前的1个市或县。2009年执法检查显示,大同新增建设用地375宗,违法用地179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同类地区中排在前列,按标准被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