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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障房”金字塔稳定 轮候公屋无人敢插队

2010年11月04日 08:40:27来源:光明网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
内地虚假申报成本太低

  政府免地价提供土地,实现向低收入居民提供低租金的公屋;同时严格规定申请资格,严格管理,若有违反制度,采取严厉的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处罚,避免公屋滥用。香港公屋相对成熟的运行机制,或许能为探索中的深圳住房保障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吴立民对深圳保障房制度深有体会,他表示,深圳至少在3个方面可以借鉴香港的房屋保障制度。

  首先,吴立民认为,要将深圳的经济适用房改成“廉租房”,也就是相当于香港的公屋。“只允许租住,不允许买卖。”他认为,这样的措施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申请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虚假申报等一系列问题,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

  事实上,在香港,容许买卖的“居屋”(类似内地的经济适用房)也已经停建,而公屋则还在继续修建当中。可是,在深圳,虽然有廉租房提供,但其申请者的人数则远远低于保障房。因为租住在廉租房中,若查出虚假瞒报等问题,政府可以随时回收该住房,而一旦申请成功保障房,则已成为个人财产,并且事后追查制度并不严厉,导致虚假申报非常多。这就涉及到处罚措施。

  吴立民认为,第二点,香港在这种严厉的审查和处罚制度上非常值得借鉴。“他们对查出来的虚假申报,甚至会起诉。”他说,这一套完整的制度基本上约束了居民,让他们不敢虚假瞒报。

  而在深圳,由于违法成本太低,导致许多市民在申报时没有负担。“报一个再说”,这样的心态比比皆是,反正如果虚假申报,在查出来的时候,大不了将到手的机会让出,而没有查出来则白白增添一套房子,非常划算。吴立民说,没有严厉的惩戒措施,使得虚假申报的违法成本太低,从而带来了许多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

  此外,他还指出必须建立回访制度,如香港一样,租住公屋10年以上,就要2年申报一次财产,审查居住资格,若不符合资格则要搬出公屋。这种回访制度使得公屋资源可以充分利用,保证最低收入居民的居住需求。

  长期关注房地产的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称,内地可借鉴香港公屋制度的“三道防线”。一是不仅依靠几个公务人员对资格进行审核,而是动员申请者周边的人对不合格者的资格进行举报,给予一定的奖励,而不是仅仅依靠公民在网络上对这些现象进行曝光。二是建立完善的惩罚制度,虚报瞒报一旦查实,就要严惩,而不是仅仅取消申请资格。三是成立专项的巡查小组,不定期抽查廉租房的住户。

声音

  (申请公屋资格)为什么不可以查?住公屋的人用的是公帑,法例赋予房委会、特别行动小组有权查你,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

  打尖(插队)?香港从来没有人打尖,推行公屋制度近半个世纪了,你听说过有人打尖么?从来没有!先到先得最公平。

  大多数香港人都不会去挑战法律,走法律的缝隙,因为这个代价是非常沉重的,一旦查出来,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得了你。

  ———香港公屋联会总干事何伟民

  (谢江涛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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