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温州市国土资源部门日前透露,经济适用房增购部分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都是划拨性质。在办理土地交易过程中,要把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但事实上,市区不少住户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都超出了本可享受的部分。比如市民王先生本可享受60平方米,但实际上购买了90平方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经济适用房在转让过程中,增购部分不用缴纳出让金。这意味着,王先生只需要按照60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土地出让金。
面积:约8000方 类型:黄金旺铺
地址:苏州主城区 类型:商务中心
均价:20000元/㎡ 区域:宁波象山
【调控下温州楼市生态】
【楼市调控第二波专题】
2010中国(温州)房地产投资博览会 专题
2010商业地产温州推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