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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精装修房 装修费用也要交契税影响不大

2007年06月20日 15:04:28来源:和讯房产责任编辑:黄金树字体:【大】【中】【小】
简介:

  作者:姝葶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了《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指出,"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这项规定意味着,如果购买精装修房,计算契税时装修费不能被排除在外,而应按照买卖合同总价计算契税。市场人士分析,国税总局此举应是针对一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利用“装修条款”做低房价以避税的行为。

  京城著名中介我爱我家副总经理胡景辉介绍,以往在装修房的销售中,的确存在部分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两部分价格,表现的形式是格式条款里的房价加上补充条款里的装修费用,这样也许购房者报税的时候,只按前一部分的房价来计算契税。这种‘合算’的做法也成为一些开发商推销装修房的手段之一。此外,在二手房转让中,也的确存在为了少交税而通过把装修费用撇出在外存心做低交易价格的现象。

  胡总介绍,在这个批复未公布之前的情况是这样:装修费被很多人用来作为“钻政策空子的方法”,规避很多税收:比如契税、个税。因为个税有两种缴纳方式,一种是按差额部分的20%征收,在这种计税方法里,装修费可以作为抵扣部分冲减税基,避掉一部分个税。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人在缴纳个税时,选择按房款全额的1%征收,所以用装修费避个税的方法显然已经很少用了。

  针对二手房转让,胡总认为此项政策出台影响不是很大,他认为,现在推行的资金监管和网上签约,使中介公司不能代收代付,那么这部分以装修费用为名头的费用也不再允许中介公司代收代付了,所以对于中介行业的现金流影响不是很大。  

  但是针对个别特殊性质房产,比如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原则上是不允许高于购买价出售的,所以溢价部分通常以装修费用为名获取。

  对此,胡总认为,政府在政策设计上应重视以装修费用为名,避税逃税和违规的行径。可以采用:一、装修费计入税基或房价。二、如果真有装修费用的,那么必须提供装修费用发票,而这个发票管理,政府应做到管理严格,让房地产行业的操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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