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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证部门有望介入房屋登记

2007年05月24日 14:57:06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物权法实施后,公证部门有望全面介入房屋登记过程。届时,习惯了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市民可以先到公证部门进行实质审查,为自己上一份“法律保险”。这是记者昨天(22日)从市公证协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德物权登记与公证比较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的。

  市公证协会会长王士刚告诉记者,房产登记部门因为人力有限,对房产交易双方出示的材料只是进行形式审查,容易导致产权登记出现一些错误,而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

  “物权法加重了房屋登记部门的责任。房屋登记部门有了错就要进行赔偿。”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二处处长陈桂林说,公证部门介入不动产登记,将可以化解房屋登记部门的部分责任。

  王士刚说,一旦引入公证,公证部门将对双方材料进行实质上的审核,通过走访等多种形式辨别真伪,增加可信性。同时,公证部门承担的是民事赔偿,如果出现错误,将给予老百姓全额赔偿,那么老百姓拿到的赔偿会比国家赔偿高出很多。此外,公证收费也比目前中介公司的收费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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