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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公布的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今年以来,房价涨幅总体平稳,但深圳、北京、广州等中心城市的房价涨幅依然“名列前茅”。如深圳同比上涨10.7%,长沙同比上涨10.1%,北京同比上涨9.9%,广州同比上涨8.6%。
深圳、北京、广州等特大城市的房价上涨,应当说基本符合“市场供需论”。不过,我们应理性看待“数据迷雾”制造的“平均假象”。用一个均值来衡量城市某个阶段的房价上涨或下降,未必科学合理。比如,广州市近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市3月份新楼均价比2月份下降了近700元。但专家表示,低价位楼盘交易量增加,是3月广州楼价均价下降的主要原因。而以深圳为例,深圳房价同比涨12.3%,其中商品房中别墅涨幅最高,如此一来就有可能“掩盖”了普通住宅涨幅并未达到12.3%的事实。
尽管如此,笔者依然认为:一线、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事实上正在逐步改变城市的吸引力,有可能产生城乡发展格局的微妙变化。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呈现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势头,即由于历史原因所造成的二元化机制,造成农村劳动力、资金等资源“倒流”城市、中小城市人才资源“扎堆”涌向大城市的局面。像深圳、广州这样拥有大量外来人口的城市,客观上刺激了对商品房的市场需求量,造成“人多地少”的资源紧张。但当土地成本飞涨,就会产生“蝴蝶效应”——首先是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开始下降。外来人口在收入增幅远低于房价涨幅的情势下,会逐渐得出生存成本过高的结论,从而选择自发离开。
高房价、高昂的土地成本,还会给企业投资带来较大影响。高房价引起的人才流动趋势变化,土地成本上涨过快而造成企业买地、租楼费用攀升,为了留住员工,需要支付更多的工资福利,都使得部分中小企业开始实行战略转移。事实上,近年来内地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凭借土地等基础资源的“价格优势”,已经与深圳、广州开始了对外来投资、人才的争夺战。可见,高房价间接影响了深圳、广州等城市的竞争力。
深圳、广州和北京的高房价,固然由多种因素而造成,其中包括一定程度的“炒作泡沫”。不断上涨的房价会集体强化人们“房子升值”的概念,拥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人会继续投资第二、三套房子,刚毕业的年轻人会基于“再不买房就更买不起”的担忧,全家集资购买住房,客观上推动了商品房需求量增加,造成房价继续上扬。
股市、房市是一国经济的晴雨表,中央、各部委到地方政府频频出台调控政策,而房价增速依然“醒目”,因此,一方面需要我们反思政府监管与行政干预的边界,采取更符合市场理性的各种“杠杆”手段,来剔除高房价背后的过热因子;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在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上多下功夫,保证房市分层次、分阶段满足人们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