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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多户“不合格”低保家庭全部清退

2010年12月23日 09:40:09来源:解放日报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中指出,对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问题,各地均已全部停保清退。

  针对9个城市向不符合条件的705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问题,来函指出,截至2010年10月底,已停发了其中601户的补贴,收回补贴资金15.73万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并辞退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1人,行政记大过1人。

  今年6月份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民生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套取、滞留、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等问题7.14亿元。

  国务院来函中显示,针对涉及3.5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问题,除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不再追缴外,相关地方政府已收缴资金2.61亿元,占应收缴资金的94.22%,并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针对涉及3.06亿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问题,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审计发现问题之后15天内将2.81亿元滞留资金按有关规定全部下达到项目单位,被挪用的0.25亿元也全部追回,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针对涉及0.51亿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截至2010年10月底,相关地区共归还被挤占资金约5140万元。

  针对19个省市的448个新建廉租住房和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计划投资额比例低以及225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问题,截至10月底,上述廉租房和棚户区项目的投资完成额分别达到计划投资额的60%和70%,225个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提到65.95%。

  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被违规用于规划外项目、日常经费支出和归还欠款等问题,相关地方已全部予以整改。

  对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问题,有关地方采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核销重复申报户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尚未发放给个人的补助停止发放,已发放的861万多元全部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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