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申请之后便是等待分配,目前香港公屋的平均轮候时间是3年,其间申请人可以在房屋署的网站上查看自己的轮候情况,基本上所有的轮候排队情况都会在网站上公开。
“打尖(插队)?香港从来没有人打尖,推行公屋制度近半个世纪了,你听说过有人打尖么?从来没有!”何伟民甚至觉得这个问题近乎“匪夷所思”,“先到先得最公平,香港人最讨厌打尖了,如果真有人通过行贿等手段打尖,或者想换个好点的公屋,那就要廉政公署出动了。”
也有人尝过非法行动的恶果。今年3月,一名内地新移民在申请公屋近6年后,获分配香港彩虹邨翠琼楼一个4楼单位,因为不满分配结果,便寄信给房屋署职员,信中附上100港元,除了答谢对方多年协助,并期换取另一个较新的高层单位,结果被房屋署另一位职员揭发,最终换来10周的监禁。
何伟民解释,公屋的分配不由得个人去选择,因为这是公共资源,港府只能按照相对公平的原则去进行分配,“按照目前的规则,只有平均每人的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家庭,也就是香港所说的‘挤避户’,才能有资格排期申请大一点的公屋单位,否则即使你的家庭收入高了,也不能要求政府给你换一个好一点的公屋。”
而目前香港公屋平均每人居住标准是11.2平方米,如果一个人居住超过30平方米,即“宽敞户”,港府有权将房屋收回再分配一个较小的单位,除非居住的是60岁以上的长者。
即使已经轮候上公屋,也并非“万事大吉”。为确保有限的公共房屋资源得到合理运用,香港房委会于1987年推行公屋住户资助政策。根据该政策,凡是在公屋单位居住满10年的租户,须在往后每2年申报收入一次。
“10年内就算你变李嘉诚也没人理你。”何伟民解释,但只要超过10年,所有有工作的家庭成员,都必须申报收入,“临时工、兼职甚至学生暑期工、交通津贴所有都要申报,同时房委会也有权调查你的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家庭收入或资产超过限额,即“公屋富户”,便要按照实际情况缴纳1.5或两倍的租金,一旦两个标准都超过,即“超级富户”,便要缴纳市值租金,即是按照政府的测量师评估的,同等的楼宇、同等的区域、同等的面积,在市场上的租金。
“超级富户交了一年市值租金之后,如果两项标准都没有下降,就要搬出公屋。”何伟民举例,以一家三口计,如果超出规定的标准,即一家三口的月收入可以达到3.8万余港币,资产也超过100万港元,“那这个家庭完全有条件买私楼,为什么还要霸占公屋的资源?没有首期?政府不会管你,因为公屋是给最需要的人住。”
而对于暂时有经济困难的公屋租户,房委员在1992年就推出了租金援助计划,符合资格的住户可获减免一半租金;而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公屋租户则需要缴纳较高的租金,2006年因这个计划而节省资助金额2亿元,同时还能达到以高租金促使其购买房屋而迁出的作用。
对此,香港房屋及运输局局长郑汝桦解释,保证公屋居住者有出有进,才能提高公屋的使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