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彬告诉记者,曾有朋友告诉他,这个项目和九江市园林处有关,“但根据《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这块地所处的位置应该是绿化用地,属于城市绿线控制范围,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
关于九江这栋烂尾楼,在网络上早有争议。尤其是最近几年,不断有网民在九江市政府官网“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九江论坛”上发帖,讨论、质疑这个项目。
2007年4月,网友“建设经济中心城市”发帖说,那里本来就是绿化用地,像南门湖边一样,改造成兼有绿化、园林小路的休闲场所,不应有任何建筑物,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因此希望“九江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及其组成机关的行政行为要切实履行有效的监督,要及时责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纠正不符合人民利益的行政决定及行为”。
10月29日下午,针对这个项目的有关情况,九江市园林处绿地湖泊管理科科长杨远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烂尾楼所占用地使用权至今属于我们园林处,是城市绿化用地,”杨远松说。
据其介绍,这块占地约6亩,地处九江市一中后面的土地,划归九江市园林处,属于绿化用地。
而国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至于后来在绿化用地上改变用途,有一定的特殊原因,算是历史遗留问题吧。”杨远松说,九江市园林处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前都靠下属公园、动物园等休闲娱乐场所的门票弥补资金缺口,但2002年,九江市根据国家政策,对公园免收门票,“那么我们的资金缺口怎么办呢?财政没钱多拨给我们,我们的职工干部也要养家”。
后来“经过市政府领导的讨论,同意我们园林处采取招商[简介最新动态]引资的方式,在我们管辖的范围土地上从事部分经营性项目,将这个土地经营的收益用来弥补我们的资金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