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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温州公开征求意见

温州都市报 2021-09-30 09:22:57

  温州网讯 “十四五”期间,我市需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3.12万套(间),其中市区5.72万套(间)。近日,《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主要面向在温工作的无房青年人

  根据对十四五末城镇就业流动人口数量的测算,我市市区、瑞安为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永嘉、平阳、苍南、龙港、乐清为其他重点发展城市。研究表明,流动人口中有市场租房需求的比例近70%,这些人中希望政府提供低租金租赁住房的比例近40%。按每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人均最低租房建筑面积11平方米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市需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3.12万(间),其中市区5.72万套(间)。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且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申请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无住房;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已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连续6个月以上。

  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35~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根据保障对象实际租赁需求适当建设部分70~90平方米的户型,但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已经开工或建成的住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的,可适当放宽建筑面积标准,户型面积大的可按间出租,适合改造成小户型的应予以改造。保障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

  《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合理布局在城区、工业园区等就业人口较多的地方。新建项目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缓解交通压力。

  支持企业集中承租后出租

  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方式,《征求意见稿》提出4种方式:

  1、支持各地将闲置或已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的政府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及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人才住房)调整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管理;

  2、支持企业将闲置的存量居住房屋和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3、支持企业向社会购买房屋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企业利用社会租赁房源、通过政府国有平台集中承租后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向保障对象出租;

  4、支持国有企业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利用自有特色资源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温州公开征求意见 未来5年,温州要增13.12万套(间),其中市区5.72万套(间)

  记者:何群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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