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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花120万元买下办公楼 结果至今办不出土地证
来源:温州新闻网-温州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0-11-02 09:59:18 字体:
“买了办公楼,没想到过了20多年,土地证还是办不下来。”日前,苍南县金乡镇的林先生反映自己遭遇的购房烦心事,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帮他解决房子权属登记问题。

  

  “买了办公楼,没想到过了20多年,土地证还是办不下来。”日前,苍南县金乡镇的林先生反映自己遭遇的购房烦心事,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帮他解决房子权属登记问题。

  温都记者调查发现,金乡镇政府、苍南县公安局、苍南县房管局等多部门为促成这笔交易曾专门召开会议并出具了会议纪要。由政府部门卖出的房产,为何还会遭遇办证难题?林先生的问题迟迟无法解决,该由哪些部门负责?记者日前赴金乡进行实地调查。

  多部门见证之下,林先生买下办公楼

  金乡镇第四巷100号,许多当地人都知道,那是苍南县公安局金乡派出所的旧址。上世纪90年代,随着金乡经济社会发展,这处位于小巷弄里的办公楼已难以满足派出所正常办公需求。

  “当时我听到消息说派出所的楼准备要卖,我觉得那个地段不错,加上刚好有些积蓄,就去打听了下。”林先生回忆,经过几次接洽,相关部门同意把办公楼卖给他,“据说因为政府办公楼不便直接卖给个人,实际买卖中是先卖给村里,再由村里转给我。”

  1998年9月,金乡镇政府和苍南县公安局、苍南县房管局及金乡派出所、金乡房管所就这处公房转让事宜召开会议。会议纪要显示,金乡派出所办公用房是县房管局直管的公房,原是三间砖木结构平房,占地面积125平方米。1984年,派出所出资在平房前新建了三间4层办公楼及2层楼厨房一间,并对原平房进行修缮。为了解决派出所搬迁、新建资金问题,会议决定将上述办公楼协议转让给所在地的城中村村委会,总价为120万元。其中100万元留给派出所新建办公楼,其余20万元上缴县房管局。

  “我实际上一共付了140万元,还有20万元是给村里的费用。”林先生说,经过两次过户手续后,2000年8月,他从房管部门领到了金乡镇第四巷100号的房产证。房产证上显示,两栋楼总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居住。

  自然资源部门称房子还缺手续

  房产证虽然很快办下来了,但土地证办理却并不顺利。“这么多年,我都不记得跑了多少趟,金乡国土所的工作人员每次都答复我说,还没办好,也不解释原因。”林先生说,国土所的负责人已经换了好几任,他的土地证却一直没有消息,“想到这房子是政府卖给我的,房产证都已办好,我就没有太担心,想着再等等也许就能办好了。”

  今年7月,林先生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办证经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后发来的反馈却让林先生大吃一惊。

  答复称:金乡镇第四巷100号房屋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1.原金乡派出所办公楼属政府机关团体用地,改变为个人住宅用地,未能提供县级以上关于转让公房改变用途的有关文件。

  2.1984年新建的一幢三间4层办公楼及后2层楼厨房一间,无建房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要提供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如县政府批复的建房审批材料)。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的政府机关用地转为个人住宅的文件及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使得20年来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这么多部门参与、见证的交易,如今却被判定手续不全,这让林先生难以接受,“我跑了这么多年,国土部门之前从来没有提过这些情况。”

  为了补办手续,林先生只得前往苍南县公安局反映情况。苍南县公安局后勤保障室调查后书面答复称:经核查,金乡镇第四巷100号系原金乡派出所用房,1998年经原县房管局转让给金乡镇城中村,1999年城中村又转让给个人林国柱,用于个人住宅用途。因历史原因,原金乡派出所用房无权属来源证明,产权归属和交易由原县房管局进行处理,苍南县公安局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自然资源部门和镇政府表示将推进问题解决

  自然资源和公安部门的答复,让林先生的土地证办理陷入了僵局。由于没有土地证,林先生这处房产一直无法正常买卖,也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政府卖给我的房子,我完全信任它的合法性,如今的问题该由谁帮我解决?”带着林先生的困惑,记者日前分别走访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金乡镇政府。

  “林先生的问题涉及自然资源、公安、税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家单位,而且时间跨度较长,许多当时的政策背景和今天可能有较大变化,需要多部门一起会商研究解决。”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接待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同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了会商,目前正在着手对这起房屋交易所涉及的具体历史政策和情况进行梳理调查,希望能为问题解决找到一条合法、稳妥的解决路径。

  “金乡镇作为房产所在的属地政府,也见证当年的交易,对于林先生遇到的困难,我们非常理解,目前正积极协助他对接联系自然资源等部门,希望推动问题解决。” 金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推进问题化解,今年10月,镇政府专门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希望该局能从政策层面为问题化解出具可行方案。同时,金乡镇还向苍南县信访局书面报告,希望该局出面协调问题推进,并建议由苍南县政府通过重大项目联席会议讨论,参照公房改革等政策给予办理。

  困扰了林先生20多年的土地证问题究竟能不能解决?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温都360调查小组记者 谢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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