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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才住房补贴 2.0版来了

2019年06月03日 09:25:27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查看评论

  商报讯(记者夏晓腊)记者昨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2019修订版(2.0版)即日起实施,与2018年出台的试行版相比,内容更完善、操作更便捷,主要有放开人才申请条件的限制、简化对人才房产产权办理限制的方式、优化流程等六大变化。

  六大变化

  一、不再将来温工作时间作为前置条件

  取消对申请对象来温时间的条件设置,原人才申领购房补贴必须符合2018年1月1日(含)后新在温工作,或2018年1月1日(含)后新申报入选人才称号荣誉、新取得学历职称,修订后,对人才来温时间都不做要求。

  二、放开人才申请条件的限制

  1.取消对“民办非企业、持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等单位人才申报人才住房补贴的限制。《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40条意见》中规定的房地产企业和贸易型企业不享受意见中全部条款外,其他注册地和主要税收收入均在温州市范围内的企业均可以申请。

  2.放开科研院所范围,由原在温省属市属研究与开发机构,改为在温各级研究与开发机构,将区级科研院所纳入补贴范围。

  三、简化对人才房产产权办理限制的方式

  2018版指南规定,人才申请购房补贴,必须将所购房产办理“有限产权”后才可领取补贴。2019版修订后,取消“有限产权”的办理,只需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人才所购房产在内部系统上进行产权行政限制(仅限制产权转移和变更,抵押不受限制)即可,不仅简化了手续,还解决了人才所购房屋有按揭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无法办理有限产权而不能领取补贴的问题。

  四、优化流程

  1.以前申领购房补贴时,人才与住建部门签订协议后需再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限制。现改为签订协议后,由住建部门跟不动产登记部门衔接转交办理,人才在网上申请后,只需签订合同即可,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

  2.以前申领租房补贴时,用人单位需在每月单位人才公示后到住建部门签订协议。现改为用人单位在当期批次补贴发放前统一过来签订协议,提高用人单位办事效率。

  3.简化环节,取消在每个批次补贴发放前各部门联合发文,而是在确定每批次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后,住建部门直接根据名单发放补贴。

  4.进一步理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的变更申请流程。

  五、纳入惠企政策

  贯彻落实我市惠企“直通车”政策。根据温政办〔2019〕36号文件精神,人才住房补贴纳入我市惠企政策,将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管理系统整合到惠企产业政策兑现平台上,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无障碍”直通企业,促进“两个健康”建设。

  六、明确相关规定

  1.人才所购房产为期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2.人才所购住房以商业银行和公积金按揭形式购买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以现房做抵押贷款的不可申请。

  3.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租房补贴计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4、企业按注册地确定隶属地,注册地与主要税收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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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购房租房补贴

  申请对象与补贴标准

[编辑: 林夕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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