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房产|汽车|教育|居家|家电|健康|育儿|书画|爱龄|新闻|温州|原创|E评|财经|图片|专题|辟谣|政务|乐善
联系电话:0577-88857761 
推荐阅读
MORE精彩专题
楼市热点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淘房网 > 温州楼市 > 温州本地楼市 >正文
未来商品房走向“混合居住”
来源:温州商报 发布时间:2017-12-21 10:33:45 字体:
明年初起,鹿城区试行“购房房票”制度,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的数量有望增加。

  明年初起,鹿城区试行“购房房票”制度,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的数量有望增加。同时,保障性住房、自持住房与商品房存在同一小区的楼盘明年将陆续面世,“混合居住”将大量出现。

  安置性商品房有望增加

  日前,鹿城区发布《关于鹿城区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的试行意见》,自2018年1月12日起,鹿城区试行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即明年初鹿城区将试行“购房房票”制度,符合条件、选择全额期房收购或货币补偿的被征迁对象,可选择将原补偿协议应付总金额转为“购房房票”后,凭“购房房票”来购置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

  “购房房票”实施后,开发商将取代政府,成为安置房建设的主体。业内人士称,“购房房票”可以说是升级版的实物安置,将原先提供的安置房换成商品房,小区品质大幅度提升,这也是实现“大建大美”的一种方式,今后安置房与商品房混建将成为常态。

  此前,我市的拆迁安置房由政府兴建,在设计理念、绿化水平、外立面材料使用等方面未能跟上市场节奏,因此品质与商品房存在较大差距。即使近两年不少安置房建设品质有所提升,但在小区管理、户型设计、智能化应用等方面仍有一定距离,存在“二元制”现象。由于不少城市新区均存在拆迁,因此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并存现象普遍,其建筑风格、色彩、外立面材质等差异带来的不统一往往影响区域形象。另外,村三产安置房由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各小区建设水平层次不齐。

  后来,我市有不少楼盘均含代建安置房部分,但往往以单独楼栋或楼层集中存在,甚至有些楼盘以组合地块的形式将其分离。接下来实施“购房房票”后,安置房与商品房将进一步融合,其界线也会进一步模糊。由于安置房往往能较大程度上保留原先的地域性、邻里关系等因素,因此这类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在住户群体方面会与其他商品房存在较大的差异,将出现“混合居住”现象。

  保障房、租赁房明年面世

  除“购房房票”带来的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外,今年下半年以来,市区出让的商住、住宅地块中,陆续出现配建保障性住房、自持住房等要求,“混合居住”特征显著。当前,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地块有“德信”南湖地块、“德信”七都地块、“碧桂园”金海地块等,配建面积达17600㎡;要求自持住房的地块有“碧桂园”金海地块、“瓯房”横屿地块等,自持面积达79786.8㎡,一般用于租赁。这些配建的保障性住房、自持住房均要求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交付、统一立面、统一风格,扩大了小区规模,并实现小区整体统一及区域品质的提升。

  根据出让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需无偿交给政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形式;而一定比例的自持住宅则根据要求年限由开发商自持,一般用作租赁住房。这些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但与所在小区的商品房同步建设。由于这些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自持住房的地块均为今年下半年出让,当前项目尚未亮相,且预计接下来出让的热门地块还会陆续出现这种形式,因此明年可能集中上市。

  业内人士分析,在同一小区出现销售商品房、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宅等多种形式的住房,将原先“二元制”的住房模式进行统一,界线逐渐模糊,有利于稳定市场。同时,核心城区长期存在的高品质小户型严重不足现象,也有望通过上述住房功能的融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多种形式住房的并存,也意味着不同的居住群体并存,将更加考验开发商的后期运营能力及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

分享到:
我要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广告刊例|网站简介|服务条款|版权声明|网站地图|诚聘英才|联系方法|温网律师© 2016-2020 温州网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扫描温州淘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