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淘房网  >  房网专访  > 正文

买卖不成功 中介费该不该付?

2013年03月15日 15:56:48 来源:温州网 查看评论

  【温州网·温州淘房网讯】日前,温州网“网络315”接到了市民洪先生的投诉。洪先生表示,自己委托温州某中介公司挂牌出让一房产,并与买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定金协议书》。买家因资金问题,停止购买行为,造成了买卖不成功。中介公司向洪先生索要买卖双方的中介费用,一共9万元。

  据洪先生介绍,该房产位于汤家桥,总房价为360万元。买方存了20万元定金在第三方银行,由中介暂为保管。现因买卖不成功,20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房东。中介欲扣留9万元作为中介费,退还剩余的11万元给洪先生。

  在二手房交易中,双方买卖成功后,按约定金额付给中介公司中介费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双方买卖不成功,中介费该不该付、付多少,洪先生深表疑惑。为此,洪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该问题,经过调解,洪先生支付5万元中介费。

  就此案例,记者咨询了律师。《房地产销售(出租)委托合同》有明确条款,委托人与购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定金合同书后,因双方原因不能成交,委托方不得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根据该合同,洪先生只须按约定的成交总价1.5%支付中介费,并不用替购买方支付中介费。

  律师建议:中介向洪先生提供了挂牌、推荐销售等服务,并促成合同成立,已履行了居间义务。中介费需要支付多少,还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与房产中介签订中介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写清中介费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支付,否则可能出现买卖不成功,反而要支付中介费的情况。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二手房 中介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评论区

  •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