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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房企欲金蝉脱壳 业主追讨千万违约金遭拒

2011年04月02日 09:21:35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李茜茜字体:【大】【中】【小】
简介:

  近日,浙江温州龙港多名业主向记者投诉,因苍南明日房产有限公司延迟交付楼盘3年,形成违约金近1300万,但目前房产公司以项目亏损无力赔偿为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为此,记者前往事发地,对此事进行调查。

  业主:高额违约金赔付未果

  在苍南,记者见到了德雅花园的几位业主代表。一位林先生告诉记者,房产公司非但不履行法院的审判,违约金未支付分文,还多次威胁业主,“再要违约金就不给你们申领房产证”。

  据了解,浙江苍南县龙港德雅花园20幢、21幢大楼层高18层,签约合同价值人民币2亿元,涉及购房业主210户,按照房屋合同规定,应于2006年10月交付使用,但实际于2009年4月在该县政府的调解下才交付使用,至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相关手续仍未办理。

  林先生告诉记者,此前2年多的时间里,曾先后多次与开发商进行交涉,但开发商都以各种借口搪塞蒙骗,从未承诺交房时间。期间,还发生过好几次暴力抗议冲突的事件。

  “交涉无果后,本想协商解决的业主们终于忍无可忍,一举把明日房产告上了法庭。”据林先生介绍,自2009年10月起,近160户业主陆续将明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合同约定方式赔付延期违约金,并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当年12月12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德雅花园全体业主胜诉。

  记者在业主出具的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上看到,被告明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黄鑫逾期交房违约金82668.3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户利息。

  “按照每户业主赔偿8万计算,我们160户业主加起来违约金约1300万元,现在明日房产公司声称在财务上出现了问题,那么母公司要负起连带责任。”业主们还向记者表示,“这中间,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作为政府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鲜有作为。”

  法院:明日房产已经亏空

  对于业主的质疑,记者又来到苍南人民法院执行局,但未能见到局长方崇林。经过几番周转,记者终于电话联系上了他。

  而方崇林在电话中也一直向记者声称“房开公司没钱了”,这与苍南县工商局2010年10月20日年检的财务报表上的1000万,存在矛盾,那是否执行局查过明日房地产公司的账目?对此,方崇林表示,明日房产的审计报表上已经亏空了200多万。

  “我们已经对公司进行了查封,它们财产都没有了。法定代表人一直在回避。”方崇林表示,业主已经请了律师要求审计。

  据了解,方崇林先后在2010年9月14日和11月1日前往明日房产公司杭州总部,但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林浩、执行董事陈烟土却避而不见。

  母公司回应:业主“胡说八道”

  由于苍南明日房产公司整天闭门不见,记者无奈前往位于杭州总部的浙江新南北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房产迟迟未能交付,明日房产表示非常无奈,“2003年我们进入龙港开发,做了8年,超过了一般正常运作周期。其实拖了那么久,真正的原因是在于"当地势力"的阻挠。”

  据了解,明日房产在法院答辩环节中称,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延误工期,在德雅花园20、21幢工程2006年10月13日竣工后拒不交付建筑物,直至2009年3月23日在苍南县政府的多次协调下,才把建筑物交付给明日房产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这是造成房产公司无法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直接原因。

  对于业主以“拒付违约金”威胁不办的说法,负责该事件接待的德雅花园项目负责人陈卫东一口给予了否认,并表示他们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办证。

  “他们胡说八道,我们也希望早点办证,但业主没有给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等相关费用。”陈卫东说,德雅花园整个项目是亏损的,属于资不抵债。他认为母公司浙江新南北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需要付连带责任,并且公司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我们现在是借钱在维护苍南明日房产公司的正常运行,每个月的花销在20万左右。”

  陈卫东告诉记者,目前明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无能力赔偿,他们拿出的最大诚意是50万元的现金以及22个车位和150个储存间。他称后2者价值人民币300多万,相当于他们给予了业主近400万元的赔偿,但业主并不接受。

  房管局:我也没有办法解释

  在采访过程中,业主们向记者透露了一个信息,他们受到的阻力并非法院一家,“我们怀疑当地房管局被开发商"收买"了。”业主代表说。

  “我们之前曾经向房管局投诉,开发商的两个商铺并没有在房管局备案。我们事先专门向房管局开了个证明,以德雅花园20幢301室为例,在房管局的记录里是空白的。结果,过了几天,房管局通知我们,备案的资料是存在的。我要求他们出示资料,他们给我提供了一份材料,上面的纸张很新,既没有编号,也没有盖章。”一位业主如是告诉记者。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苍南县房管局。该局市场科德雅花园项目经办人告诉记者,业主的说法并不属实。在记者的要求下,该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那份备案资料。记者发现上面公章完好,只是没有编号。

  “我们所有的资料,都是没有编号的。一直以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该负责人随手拿出了一批资料,上面也都没有编号。

  该负责人在其电脑系统中查询关于这两个商铺的相关备案资料,但记者发现,电脑里的备案单位是“明日”房产,而书面证明上的却是德雅花园。对于为什么同一份材料出现不一样的名字,该负责人最终留下一句:“我也没有办法解释。”

  律师:多方都有责任

  对于浙江新南北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需要负连带责任的说法,先前接案的律师梁彬并不赞同。“法定代表人也显示为胡林浩,而在法人投资情况一栏里,浙江新南北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比列占85%,”梁彬表示,这属于绝对控股,作为股东,而且是占有85%的股权,比重很大,对公司的债务,如何处理,应该有个表态。“明日的老总胡从我2009年9月接案后,一直没有露面过,有人说他去国外了,但据我们了解,他一直在杭州。”

  梁彬还指出,明日房产一直以没钱为由,那么2010年10月注册的1000万资金何去何从?难道一个月就用完了?“如果证明他们是出逃资金,那情况又另当别论了,属于刑事案件了。”

  目前接手这个案子的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华告诉记者,法院已于3月30日取证,接下来最关键是对苍南明日房产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上和母公司是独立的,但如果两家在资金上有往来混同关系,那么母公司浙江新南北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必须负起连带责任。”

  赵丽华认为,目前造成案子拖了那么久,多方都有责任,“如果子公司不配合取证,法院应该利用合法的手段来加快执法进程,而不是无期限的拖延,而开发商也没有主动去把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资料提交到当地房管局审核,再向业主代收相关费用去办证,同时业主们在提交相关材料方面也存在不主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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