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的停车位归业主所有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郑良羽认为,这一规定是鼓励开发商及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明确约定车库位的归属及处置方案,并按约定进行处置。合同约定是解决车库、车位问题的关键。
小区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
企业在小区促销,这些广告的收入归谁所有呢?郑良羽认为,《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已明确了小区楼宇的广告收益归业主所有,悬挂广告前必须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广告收入应由全体业主按照房屋面积大小享有。如果物业公司将这部分收入用来充抵管理费用,则有义务向业主公开账目。
李显冬教授认为,一些地理位置较好、有条件做广告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或全部抵消物业费。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全权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广告收入,除了单独设立账户、明确账目外,应该给物业公司适当的代理收入。
“小产权房”要慎买
“不登记的房子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在城乡接合部热销的‘小产权房’,要慎重购买。”李显冬教授解释,“小产权房”所用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这样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子,只有当地农民才能居住和使用。即便是村民和开发商一起开发,并出售的房子,卖房者所签的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国土资源局、房管局不会备案。购房者花钱买到的只是房屋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
“娃娃房主”隐患多
各地“娃娃房主”日益增多,对此,李显冬教授说,这种逃避遗产税的行为有很多限制,可能会带来诸多问题。
比如,“娃娃房主”无法以其自身名义获得购房贷款,需要一次性付清房款,可能降低家庭生活质量。如果夫妻离异,由于“娃娃房主”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谁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谁就可以事实上使用或者拥有该房屋,会造成夫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难以达成协议的困境。